平面设计也要学格式塔心理学

      平面设计也要学格式塔心理学这样才能有更好的设计作品

       在某些领域内,心理学和视觉传达设计学具有共同的研究兴趣,视觉知觉便是其中之一。许多年以来,心理学家们一直想确定,在知觉过程中人的眼和脑是如何共同起作用的。作为设计师,对此也同样感兴趣,因为视觉表现,比如平面广告的设计,归根结底是给别人看的。
        对知觉所进行的一整套心理学研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理论,被称为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的部分原理对设计是没有直接影响的。然而在视觉传达设计中,不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方面,许多格式塔理论及其研究成果都得到了应用。这些理论和研究述及了这样一个观念,即人们的审美观对整体与和谐具有一种基本的要求。简单地说,视觉形象首先是作为统一的整体被认知的,而后才以部分的形式被认知,也就是说,我们先“看见”一个构图的整体,然后才“看见”组成这一构图整体的各个部分。

       塔心理学派断言:人们在观看时眼脑共同作用,并不是在一开始就区分一个形象的各个单一的组成部分,而是将各个部分组合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更易于理解的统一体。此外,他们坚持认为,在一个格式塔(即一个单一视场,或单一的参照系)内,眼睛的能力只能接受少数几个不相关联的整体单位。这种能力的强弱取决于这些整体单位的不同与相似,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关位置。如果一个格式塔中包含了太多的互不相关的单位,眼脑就会试图将其简化,把各个单位加以组合,使之成为一个知觉上易于处理的整体。如果办不到这一点,整体形象将继续呈现为无序状态或混乱,从而无法被正确认知,简单地说,就是看不懂或无法接受。格式塔理论明确地提出:眼脑作用是一个不断组织、简化、统一的过程,正是通过这一过程,才产生出易于理解、协调的整体。

       长期以来,设计师们认识到:表现作品的整体感与和谐感是十分重要的。他们根据直觉的观察和对自己的视觉表现的自觉评价,以及受众的反应得出结论:无论是设计师本人或是观者,都不欣赏那种混乱无序的形象。一个格式塔很差的形象即缺乏视觉整体感、和谐感的形象,产生的视觉效果是缺乏联系、细节零散而无整体性,破坏了人们的视觉安定感,给人的总的印象是“有毛病”。这样的视觉形象势必为人们所忽视,乃至于拒绝接受。

格式塔原理及应用-格式塔原理在构图中的应用形式:
1:删除
删除就是从构图形象中排除不重要的部分,只保留那些绝对必要的组成部分,从而达到视觉的简化。
     在实际的设计创作过程中,必须留意在设计中是否添加了任何与你预期的表达相抵触的多余的东西。如果有,则应排除,以改进你设计上的视觉表达的格式塔。通过研究一些设计大师的作品,我们注意到,任何有效的,吸引人的视觉表达,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形象。许多经典的设计作品在视觉表现上都是很简洁的。
2:贴近
    当各个视觉单元一个挨着一个,彼此靠得很近的时候,可以用“贴近”这个术语来描绘这种状态,通常也把这种状态看作归类。以贴近而进行视觉归类的各种方法都是直截了当的,并且易于施行。设计师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贴近手法创造出完美的格式塔。这是因为由贴近而产生近缘关系,运用近缘关系无论对少量的相同视觉单元还是大量不同的视觉单元进行归类都同样容易。


     比如在印刷版面设计中,为了区分不同的内容,也经常采用近缘关系的方法来进行视觉归类。最简单的例子:在处理不同内容的图片和与之相关的说明文字时,只要将每一幅图片相应的文字段落与之贴近,在此不同的图文组合之间保持一定间距,无须指引符号,读者也不会搞错各个图片和文字段落之间的关系。报刊杂志的版面编排,字母与字母、词与词、行与行之间,也都运用了近缘关系,使版面整体分为若干贴近的栏块,成为若干个相关的视觉组合。
3:结合
     在构图中,结合就是指单独的视觉单元完全联合在一起,无法分开。这可以使原来并不相干的视觉形象自然而然地关联起来,比如常用的一种设计手法--异形同构:把两种或几种不同的视觉形象结合在一起,在视觉表达上自然而然地从一个视觉语义延伸到另一个视觉语义
4:接触
      接触是指单独的视觉单元无限贴近,以至于它们彼此粘连。这样在视觉上就形成了一个较大的、统一的整体。接触的形体有可能丧失原先单独的个性,变得性格模糊。就如在图案设计中相互接触的不同形状的单元形在视觉感受上是如此相近,完全溶为一体。
5:重合
     重合是结合的一种特殊形式。如果所有的视觉单元在色调或纹理等方面都是不同的,那么,区分已被联结的原来各个视觉单元就越容易;相反,如果所有的视觉单元在色调或纹理等方面都是一样的,那么,原来各个视觉单元的轮廓线就会消失,从而形成一个单一的重合的形状。重合,能创造出一种不容置疑的统一感和秩序性。重合各个不同视觉形象的时候,如果我们看到这些视觉形象的总体外形具有一个共同的、统一的轮廓,那么这样的重合成功了。
6:格调与纹理
      格调与纹理是由大量重复的单元构成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视觉单元的大小或规模,除此之外,它们基本上是一样的。格调是视觉上扩大了的纹理,而纹理则是在视觉上缩减了的格调。因此,在不需要明确区别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同时解释格调和纹理,
      感知格调或纹理的视觉格式塔,总是基于视觉单元的大小和数量的多少。但在一定的场合,别的因素也可能起作用。例如,一个格式塔中视觉单元的总量就可以影响它的外观。当数量很大,以至不能明显地看出单独视觉单元时,这种现象就可能发生。比如透过窗户看到的不远处的树林是足够大的,可以构成一种格调;但是,如果在飞机上俯瞰一整片树林,恐怕就只能将其作为一种纹理来看了。
格调和纹理实际上没有严格的区分界限,当视觉单元大小及数量变到一定的量值范围,这种特性可以使格调显得像是一种纹理,也可以使纹理呈现为一种格调。或者,创造出一种格调之内的纹理,以至格调和纹理同时并存
7:闭合
      有一种常见的视觉归类方法基于人类的一种完型心理:把局部形象当作一个整体的形象来感知。这种知觉上的特殊现象,称之为闭合。
当然,我们由一个形象的局部而辨认其整体的能力,是建立在我们头脑中留有对这一形象的整体与部分之间关系的认识的印象这一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某种形象即使在完整情况下我们都不认识,则可以肯定,在其缺乏许多部分时,我们依然不会认识。如果一个形象缺的部分太多,那么可识别的细节就不足以汇聚成为一个易于认知的整体形象。而假如一个形象的各局部离得太远,则知觉上需要补充的部分可能就太多了。在上述这些情况下,人的习惯知觉就会把各局部完全按其本来面目当作单独的单元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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