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之美其实是学艺术

       设计是一个大的概念,就像马克思所说的:“人按照自己的尺度,也就在于美的尺度的创造”这个美的尺度,说到底就是人为的设计。平面设计的审美情趣不仅体现在点线面形色等表现形式上,还体现在设计的功能、技  术、材料等表现形态上,甚至包含在平面设计师的意识形态当中,即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

     在现代社会中,半面设计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既创造着美好的现实生活,更代表着一个理想的未来空问。所以,沦及平而设计的审美欣赏,首先应该明确平面设计之美的本质就在与“生活美”。平面设计作为沟通作品与人众之间的桥梁而存在,这使得平面设计本身成为了具有综合价值的审美对象。特别是进入大众消费领域的商品都具备有一定的美的艺术形态,这种美的形态同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紧紧地附在一起,形成可视、可感、可触、可用的“生活之美”。造就这些美的艺术形态的正是设计的外在形式和内在精神。
       一方面,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欣赏平面面设计作品所获得的最为直观的印象源于其形式的美感。形式之美就是以设计的力量赋予人们生活中的所有物品、用品一个美的感观与造型,它构成了生活美的物质层次与可视形式。
      另一方面,平面设计作品在通过形式美法则提高人们审美能力的同时,还将设计的观念融入到人们的头脑当中。设计带给人们最高层次的审美体验升华为一种精神之美。从生活用物的形式之美到生活的方式之美,必然导向生活者心灵体验的更深层的美。半面设计中的设计师除了发挥自己的审美观,还要注意自己的文化道德修养。平面设计师应该用赋有精神内涵的优秀设计作品去孕育并提升人们的美感意识,潜移默化的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美化和善化人的心灵。
     如此分析,使我们明确了平面设计之美有别于一般的艺术之美,平面设计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组成部分,它创造和丰富着人们的生活。设计之美应该在生活中被人接受和感应,更应该与生活一致,与人的审美一致,与人的需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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