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律的形式主要贯穿于反复之中。所以,我们要说反复是构成韵律美的基石。视觉艺术中,其形态、色彩、线条诸要素均可在反复中显示韵律美的特征。例如,单一的线形态扩展到点、线与面、色等综合构成效果时,韵律美的形式法则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只有使被设计的作品拥有韵律关系的和谐性与秩序感,作品的整体美才会有高度的艺术感染力。在现代设计领域,韵律美的形式法则是通过某些单一的形态在反复构成中形成强烈的韵律效果的。无论是平面设计还是立体设计莫不如此。如包装装潢、地毯、丝绸面料、装饰布、漆器、陶器等纹饰设计以及一切工业产品的形制设计,都离不开韵律形式美的表现。

平面设计所需要的韵律法则与音乐中的韵律处理在美学原理上有共通之处。音乐中的韵律是一种通过人的听觉随音乐主题及曲调节拍而感觉到的音乐形式;而平面设计中的韵律感则是由人的视知觉随同各种视觉美感的元素被引向犹如奔流般的运动或间断性反复中的美感形式。因此,它们之间在韵律美的形式法则中表现出来的运动和反复的本质特征却是完全相同的。这一特征使人的审美知觉及其心理得到抒情的满足和愉悦,并总是将人的听觉或视觉从运动感的起点引向其终点。
韵律美感形式的特征在于其反复,即一个形态或一组形态在作品构成过程中不断地重复出现。然而,韵律作为一种形式法则在平面设计中的运用,往往还要考虑其他在形式美感上接近或相关的视觉因素,并且与之联成一个视觉整体而起作用,这样,韵律形式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美感价值。
与韵律形式并存,且有着类似美感效应的表现因素是渐变。如果说韵律属于形态的反复而显示其美感特征,那么,渐变即为形态、色彩在这一反复过程中被引用的视觉变化的推移结果。在单个形态的秩序在排列中,虽然同样形态的不断反复能够形成强烈的韵律效果,但在此同时若结合渐变的处理,韵律形式就将变得更加富于层次。因此,韵律形式美的发挥,常常在具体的平面设计中与渐变的美感因素融为一体。
从通常情况看,渐变在平面设计中的出现有两种:一是在造型、色彩上作整体关系内律动化的推移,如由大渐小、由强渐弱、由深到浅、由冷到暖、由鲜到灰等渐次变化,都能给我们在视觉上带来轻松、优美的愉悦感;二是把形态渐次变化的可能与设计的创意和想象紧密相连,使奇特的创意能够通过一个连续的演变过程逐渐在视觉上得到理想的实现。
韵律与渐变结合一体便于我们在平面设计中大显身手,这样不仅能够表现出更加丰富多彩的韵味,而且更能让渐变获得它自身最美的视觉表现。